佳云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了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
     人。                               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  第一百一十四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
     名。                               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为准。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佳云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