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89 证券简称:中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88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设备抵押贷款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设备抵押贷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以设备抵押贷款的基本情况
全资子公司宝鸡中飞恒力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飞恒力”)因项目建设需要,拟向宝鸡市金台区信用联社陈仓信用社(以下简称“信用社”)申请贷款,金额约人民币柒佰万元,贷款期限一年。中飞恒力以设备为此笔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二、抵押设备的基本情况
中飞恒力以其自有价值人民币壹仟玖佰伍拾柒万柒仟柒佰元整的设备107台(套)为抵押,拟向信用社申请人民币柒佰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抵押担保的具体金额、期限等内容以中飞恒力与信用社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飞恒力以设备抵押进行贷款,能够为其项目建设的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其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以设备抵押贷款的事宜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1.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董事会认为,本次中飞恒力以设备抵押进行贷款,使其项目建设资金得到补充,对其可持续发展有推动作用。本次以设备抵押贷款的事宜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中飞恒力以自有设备抵押向银行贷款,是为了满足其在项目工程建设中的实际资金需要,行为合理。符合公司业务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中飞恒力以设备抵押进行贷款。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中飞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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