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股份: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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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05 证券简称:渤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为保障公司业务发展,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诚环保”)提供不超过1.25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日常周转。资金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一年内,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
    
    本公司为嘉诚环保的控股股东,占股55%。嘉诚环保的另一位股东为自然人李华青女士,占股45%。同时,李华青女士持有本公司6.41%的股份。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李华青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石家庄合力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股东,在本议案的审议中将回避表决。
    
    二、财务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1、财务资助对象名称:嘉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5年3月11日
    
    3、注册地点: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62号绿源大厦
    
    4、法定代表人:李华青
    
    5、注册资本:25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环境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评价、环境设备及产品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仪器、仪表、环保材料的销售;市政工程的设计与施工;清洁服务;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保工程技术服务;水处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施工;水污染治理工程;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环保设施运营管理;建筑工程设计、施工;绿化工程设计、施工;河道景观工程的设计与施工;道路桥梁的设计与施工;机械设备的研发、销售;建筑工程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的关系:嘉诚环保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占股55%。
    
    8、嘉诚环保与本公司股权关系图:
    
    9、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嘉诚环保的资产总额为3,013,087,708.17 元,负债总额为 2,130,573,239.76 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820,617,850.60元,2018年1-12月,嘉诚环保的营业收入为620,898,686.08元,利润总额为53,634,243.8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5,650,230.66元。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情况
    
    1、基本信息姓名 李华青
    
     曾用名           无
     性别             女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身份证号码       13292619730808****
     住所             河北省石家庄市
     通讯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东岗路75号****
     境外居留权       无
    
    
    2、李华青女士持有公司6.41%的股份,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3、李华青女士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财务资助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对其控股子公司嘉诚环保提供不超过 1.25 亿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日常周转。具体借款协议将待实际发生时签订,每笔借款的期限自拆借之日起计算,不超过一年,年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40%。嘉诚环保将向公司提供担保。
    
    五、财务资助的目的及风险管控措施
    
    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主要用于嘉诚环保的日常周转,降低公司整体的融资成本。本次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本次为嘉诚环保提供财务资助,嘉诚环保将向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嘉诚环保另一方股东李华青女士将对本次财务资助金额的 45%部分向公司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因此本次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此外,公司将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加强对其经营管理,对其实施有效财务、资金管理等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
    
    本次对嘉诚环保的财务资助事项是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对嘉诚环保提供4亿元财务资助。
    
    八、其他事项
    
    公司对嘉诚环保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承诺在此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后的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渤海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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