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
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睿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要求,经审慎判断,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1、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北京睿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100%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建设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交易涉及的审批事项,包括并不限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完成后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等,相关事项已在重组预案中详细披露,并已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做出了重大风险提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经合法拥有标的资产100%股权的完整权利,不存在限制或者禁止转让的情形;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公司股权,该公司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3、本次交易前,公司及标的公司独立运营、资产完整。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上市公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能继续保持必要的独立性。
4、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不会导致公司新增同业竞争及非必要关联交易。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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