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龙集团”)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北京睿道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超过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
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
申请。”
公司对公司股票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公司因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申请自2019年11月27日开市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在停牌前20个交易日(即2019年10月3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期间)相对大盘、同行业板块涨幅情况如下表所示:
2019年10月30日 2019年11月26日 涨跌幅
公司股票收盘价(元) 2.99 2.87 -4.01%
创业板综合指数 1,981.83 1,944.07 -1.91%
(399102.SZ)收盘值
Wind广告指数 1,901.84 1,807.78 -4.95%
(882460.WI)收盘值
剔除大盘因素影响涨跌幅 -2.11%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涨跌幅 0.93%
注:本公告中部分数据相减之差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造成。
综上,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价在本次停牌前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构成异常波动情况。
特此说明。
广东天龙油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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