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5 证券简称:美都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3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第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都能源”或“公司”)九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10日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10日下午16:00时在杭州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准时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闻掌华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研究,就下述事项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本公司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互保关系并提供相互经济担保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与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建立以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为限的互保关系,互为对方贷款提供信用保证。双方在额度内可一次性提供保证,也可分数次提供保证。双方可以互相为对方提供担保,也可以要求对方为其控股9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如一方要求对方为其控股9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其应同时向对方提供等额反担保。互保的期限:签署日在2020年12月31日前的融资合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关于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9年12月30日(周一)下午14:00在杭州市拱墅区密渡桥路70号美都恒升名楼3楼大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美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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