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简称:19阳煤Y1 债券代码:163962
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917号”文件核准,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
根据《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品种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品种债券。本期债券发行价格 100元/张,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9年12月10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最终票面年利率为5.17%。
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牵头主承销商: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阳泉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之盖章页)
联席主承销商: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