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恒股份: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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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40 证券简称:科恒股份 公告编码:2019-090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持有公司股份5,754,88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71%)的股东深圳市新鑫时代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5,754,884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1%。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程建军控制的深圳市新鑫时代投资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鑫时代”)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新鑫时代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212,144,720股。加上其配偶陈荣及新鑫时代持有的公司股份,程建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3,267,59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25%,为公司5%以上股东、董事,股东情况具体如下:
    
                             持有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   已质押股份数   本次计划减持  本次减持计划
      股东类别    股东名称    数量(股)      本比例       量(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占公司股
                                                                                        份比例
     持股5%以上   新鑫时代      5,754,884        2.71%     3,780,000      5,754,884         2.71%
        股东        程建军        3900659        1.84%     1,930,000              0             0
                      陈荣        3612053        1.70%     3,600,000              0             0
    
    
    二、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使用安排(偿还质押借款)。
    
    2、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股份5,754,884股均来自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浩能科技90%股权所发行的股份。
    
    3、减持期间: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即2020年1月3日起的六个月内即2020年1月3日-2020年7月3日(窗口期不减持)。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5、减持数量和比例:
    
    不超过5,754,884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1%。(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6、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新鑫时代作为公司2016年发行股份并购浩能科技90%股权的股份发行方做出以下承诺:
    
    因本次交易所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满足下列条件后解禁:(a)本次发行自结束之日起已满三十六个月;(b)浩能科技2016年、2017年、2018年盈利情况专项审核意见及关于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意见已经披露;且(c)根据上述专项审核报告,未触发《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中约定的利润补偿义务,或者已经根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协议书》和《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约定履行完毕相应的全部补偿义务。
    
    作为补偿责任人,承诺浩能科技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分别为3,500万元、4,500万元和5,500万元。如果实际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则,补偿责任人将按照签署的《利润承诺补偿协议书》的约定进行补偿。
    
    截至本公告日,新鑫时代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新鑫时代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在减持期间内是否实施本股份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可能使程建军不再是公司5%以上股东。
    
    3、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程建军、新鑫时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新鑫时代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江门市科恒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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