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达软件: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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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二、经公司审核,符合参加本次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可进入会场。参会股东应当按照通知时间准时到场,在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前,大会签到处终止登记。迟到的参会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不能参加现场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并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表决。迟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不得对已审议过的议案提出质询、建议和发言要求。迟到的股东或其代理人进入会场时,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会议主持人应当采取措施拒绝其入场。
    
    三、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提问或发言的,需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签到处登记,并在《股东提问/发言登记表》中填写提问/发言的内容。会议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增加股东提问或发言。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提问/发言登记表》的内容及会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交流时间,接受股东提问和发言。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认真地作答。
    
    四、股东要求在会上发言前,应先举手征得主持人的同意。股东发言范围仅限于本次大会审议的议题,超出此限的,大会组织方有权取消发言人该次发言资格,应答者有权拒绝回答无关问题。股东关于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等提问内容,应在股东提问环节进行提问。
    
    五、会议中,手机等电子设备应保证全程静音。本次股东大会谢绝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非会议工作人员录音、录影及拍照等,未经公司允许,任何人亦不得公开股东大会召开情况。如公司发现上述情况,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相关人员删除该等内容,并要求其将相关设备交由公司暂时保管。对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和会议议程、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应当予以制止,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六、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会议的召集、召开情况
    
    三、审议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四、会议其他临时讨论事项
    
    五、议案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表决情况
    
    七、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
    
    八、签署股东大会会议决议、股东大会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
    
    九、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股东发言
    
    十一、会议结束议案一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已为公司提供多年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和公允性,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拟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19年实际业务情况与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企业机构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帐;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此次审计机构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已于2019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网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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