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2019-131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9年12月9日14:00
2、召开地点: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1号1幢23楼重庆国兴置业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鲜先念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679,517,4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48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79,427,5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1.740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297,2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17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207,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09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9,9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82%。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467,6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10%;反对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00关于公司对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466,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53%;反对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议案3.00关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与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借款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53%;反对5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3.9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53%;反对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关联方股东重庆财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该项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4.00关于参与竞买重庆鹏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5%股权及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竞买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467,6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7%;反对 49,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7,4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1610%;反对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83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5.00关于对深圳财信发展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进行担保额度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679,466,1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5%;反对 5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5,9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0453%;反对5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95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了该项特别议案。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饶春博、王静
3、结论性意见:财信发展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关于2019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财信地产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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