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卫通: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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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698 证券简称:中国卫通 公告编号:2019-030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五名,实际出席的监事五名。公司监事会主席邵文峰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满足为上市公司服务的要求。本次变更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审计机构事项。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编号:2019-031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经过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497,607,227.39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详细情况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编号:2019-032号)。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卫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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