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19-174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90%股权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及其他相关方与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对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90%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了公开司法拍卖,拍卖标的最终以 92,340 万人民币元被浙江天马轴承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天马”)竞得。
以上情况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19日、10月12日、10月22日、10月24日、11月8日、11月12日、11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90%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136)、《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90%股权拟被司法拍卖的预先报告书》《、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90%股权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142)、《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90%股权将被再次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 90%股权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19-152)、《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90%股权司法拍卖报告书》《关于控股子公司成都天马 90%股权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二)》(公告编号:2019-163)。
近日,公司收到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9)浙执19号之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本次公开司法拍卖事宜出具了相关裁定,裁定内容如下:
“一、解除被执行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90%股权的冻结。
二、被执行人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成都天马铁路轴承有限公司90%股权归买受人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三、买受人浙江天马轴承集团有限公司应持本裁定书到相关部门办理过户及变更登记等手续,相关的过户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根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结合本次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等实际情况,该拍卖事项后续尚需办理工商变更等环节。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本次拍卖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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