珀莱雅: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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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605 证券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19-062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部分激励对象2018年绩效考核未达标,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16,240          16,240         2019年12月12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9年9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业务单元2018年的业绩考核仅达成预设基本业绩指标(A1),其中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仅达到“B”等级,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20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16,2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26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4股,回购价格均为17.5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9)。
    
    公司已根据法律规定就本次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履行债权人通知程序,具体详见公司于2019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0),至今公示期已满四十五天,公司未接到相关债权人要求提前清偿或提供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各业务单元根据其在考核年度内业绩实际完成数额(S)与预设基准业绩指标(A1)及预设目标业绩指标(A2)对比来确定各业务单元层面考核年度解除限售比例,当S≥A2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100%,当A1≤S<A2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S/A2,当S<A1时,业务单元层面标准系数(X)为0。
    
    根据公司制定的《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三档,A对应标准系数为100%,B对应标准系数为80%,C对应标准系数为0。
    
    鉴于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20名激励对象所在的业务单元2018年的业绩考核仅达成预设基本业绩指标(A1),其中3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仅达到“B”等级,不满足当期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将对上述20名激励对象未能解除限售的16,24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426股,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4股。
    
    2019年4月18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0,128.58万股(已扣除拟回购注销的7.65万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3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86,552,894.00元。鉴于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已于2019年5月实施完成,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7.95元/股调整为17.52元/股。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由董事会办理上述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必需事宜。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公司有权单方面回购注销本次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中高层管理员工20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6,24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上述20人剩余限制性股票为567,560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开设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账户号码:B882678426),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了对上述2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6,24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12月12日完成注销,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39,194,000      -16,240    139,177,76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62,091,800                  62,091,800
           股份合计         201,285,800      -16,240    201,269,560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协议书》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如下:
    
    珀莱雅本次回购注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珀莱雅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程序,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珀莱雅尚需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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