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9-092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9年12月9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15000万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9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19年12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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