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资料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目录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 4
议案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7
议案二:《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 8
议案三:《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 12
议案四:《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 13
议案五:《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4
议案六:《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的议案》 .................................................................................................................... 15
议案七:《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16
议案八:《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
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 17
议案九:《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
议案》 ........................................................................................................................ 18
议案十:《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的议案》 .................................................................................................................... 19
议案十一:《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关于确保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 20
议案十二:《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议案》 ........................................................................................................................ 21
议案十三:《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
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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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须知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
利,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参加大会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
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合格后领取股东大会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大会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额不记入表决数。特殊情况,
应经大会工作组同意并向见证律师申报同意后方可计入表决数。
四、与会者要保持会场正常秩序,会议期间不要大声喧哗,请关闭手机
或将其调至静音状态。
五、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
各项权利,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拟在股东大会上发言的股东,需在
大会工作组处领取登记表格,填写后交与大会工作组人员,并由大会主持人
指定有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书面提出的问题。
六、本次大会表决,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现场
会议的表决采用按股权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按表决票要求填
写意见,完成后将表决票及时投入票箱或交给场内工作人员,以便及时统计
表决结果;采用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月
28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月28日的 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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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有效
阻断病毒传播,公司鼓励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
七、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本
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
上同意即为通过。本次大会的特别决议议案是:1、2.00、3、4、5、6、7、8、
9、10、11、12、13。
本次大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是:1、2.00、3、4、5、6、7、8、
9、10、11、12、13。
本次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是:2.00、3、6、7。
八、按《公司章程》规定,大会推选计票、监票人选。表决结果由计票、
监票小组推选代表宣布。
九、对违反本会议须知的行为,董事会秘书和大会工作人员应予及时制
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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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一)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 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2月28日09:30
(三)会议地点:宁波市宁东路 269 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 46 楼会议
室
(四) 股权登记日: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会议出席对象
1、2020 年 2 月 21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在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
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及见证律
师。
(八)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公司所在办公地环球航运
广场大楼物业已对进出大楼人员进行出入管控,如参会人员届时存在体温异
常或其他类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的情况将无法进入会场参会。
二、会议登记事项
(一) 登记办法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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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
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出席会
议的股东请于 2020 年 2 月 26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00-4:00,到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
方式登记。
2、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
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二)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
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三、会议议程
(一) 会议开始,主持人宣布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二) 宣布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方法
(三) 推举监票计票小组成员
(四) 审议会议各项议案
1.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2. 逐项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预案的议案》;
4.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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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7.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8.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9.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关于确保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承诺>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
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五) 回答股东提问
(六) 股东投票表决
(七) 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八) 宣布表决结果及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四、会议联系方式
(一) 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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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联系人:程小龙 电话:0574-27695080 /13858376720
传真:0574-2768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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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经过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认真自查论证
后,认为公司符合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
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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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积极响应“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
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战略,加强区域沿线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服务
效率,加强沿海沿江港口合作,实现协同发展,公司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并投资项目,助力公司战略的推进,巩固公司在港口市场的领先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
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公
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共两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投资者。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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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
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二十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且不低于发行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
报表每股净资产(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息、除权事项的,每股
净资产将进行相应调整)。
如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A 股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
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五、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 2,634,569,561 股(即发行
前总股本的 20%),并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在上
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募
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等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 A
股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数量上限
将作相应调整。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发行数量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份数的
5%,认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7 亿元(简称“认购上限金额”);但若因宁
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价上涨导致按认购上限金额的认购比例不足前述
5%的,则按认购上限金额认购所对应实际比例的股份。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
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减去上海国际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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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认购股份数量之剩余全部股份数量,且认购股份
数量最多不超过 1,844,198,693 股(含 1,844,198,693 股)。
六、限售期安排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
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宁波舟山港集团有
限公司及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同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就
本次非公开发行中认购的 A 股股票出具锁定承诺,并办理相关 A 股股票锁
定事宜。本次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
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票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
排。
七、上市地点
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 A 股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八、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121,491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梅山港区 6 号至 10 号集装箱码头工
1 826,088 460,814
程项目
2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147,237 104,373
3 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 117,662 69,065
4 穿山港区 1 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50,749 36,426
5 拖轮购置项目 102,166 97,971
6 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 125,090 122,819
7 偿还银行借款 100,000 100,000
8 补充流动资金 130,024 13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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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599,016 1,121,491
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
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同时,公司将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进度
的实际情况等因素,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金额。募
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
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
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内容回避表决。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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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三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上述预案全文已公布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者可查询
详细内容。
关联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内容回避表决。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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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四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公司进行了审慎分析,编制
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
行性分析报告》,报告全文已公布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
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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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五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编制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经普华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
鉴证,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0122 号)。
相关报告已公布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
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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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因此编制了《宁波舟山
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报告》。
相关内容详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涉
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6),上述公告已公布在
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内容回避表决。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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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七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
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与宁波舟
山港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即《宁波
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
相关内容请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之
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7),上述公告已公布在上
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对该议案内容回避表决。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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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
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司已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与上海国
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即《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
认购协议》。
相关内容请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8),上述公告
已公布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18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九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设
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
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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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增强对股东利益
的回报,公司拟通过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强化募集资金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等措施,以填补回报,并编制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相关内容请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09),上述公告已公
布在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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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一
关于相关承诺主体作出《关于确保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的
承诺》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舟
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非公开发行各自出具了《关于
确保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
以切实履行的承诺》。
相关内容请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承诺主体关于确保宁波舟
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得以切实履行
的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0),上述公告已公布在上交所网
站www.sse.com.cn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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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十二
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编制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
相关内容请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0-2022年)
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上述公告已公布在上
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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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十三
关于提请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具
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
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
认购比例、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设立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其
他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
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各种公告、其他相关协议等);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市事项,制
作、修改、修正、补充、补正、递交、呈报、签收、签署与本次发行有关的
所有申报、发行、上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4、应审批部门的要求或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政策规定及市场条
件发生的变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
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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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律文件;
6、在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实施情况对《公司章程》中有关股本和注
册资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报请有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办理相
关的变更事宜;
7、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市场情况、本次发行结果以及项目实
施进展,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额进行调整(但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9、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已
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期自
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现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审议。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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