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三联虹普新合纤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调整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 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我们同意将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额度调整至80,000万元,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明进 孙燕红 李金宝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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