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589 证券简称:贵州轮胎 公告编号:2019-055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2月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在公司扎佐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黄舸舸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充分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数量及构成的议案》
    
    为使公司符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拟调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数量及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5名董事担任,黄舸舸先生、何宇平先生不再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推选刘献栋先生担任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方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资发分配[2008]171号文)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270.1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黄舸舸先生、何宇平先生、蒲晓波先生、熊朝阳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前述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战略规划的实现,实现股东权益价值最大化,保证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黄舸舸先生、何宇平先生、蒲晓波先生、熊朝阳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前述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和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1、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法律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2、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的授予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黄舸舸先生、何宇平先生、蒲晓波先生、熊朝阳先生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前述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拟于近期择机召开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有关事项如下:
    
    1、会议召开的时间:待定。
    
    2、会议召开的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扎佐工业园黔轮大道公司扎佐厂区办公楼三楼。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审议的事项:
    
    (1)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国资发分配[2006]175号文)关于“上市公司国有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之前,应将上市公司拟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或部门审核(控股股东为集团公司的由集团公司申报),经审核同意后报股东大会审议。”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在取得贵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事项后,另行发出本次股东大会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贵州轮胎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