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座股份:关于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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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600858 股票简称:银座股份 编号:临2019-047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租赁事项
    
    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经营无重大影响。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莱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芜置业”)系山东银座商城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7年5月28日,本公司与莱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其位于莱芜市莱城区鲁中大街以南、文化路以东的莱芜银座城市广场房产用于商业经营,建筑面积46,000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2009年,本公司增租了莱芜银座城市广场东侧自营商铺1-3层,租赁面积为4913.71平方米,租赁期限18年。有关事项已披露于2007年5月29日、2009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因经营需要,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现与莱芜置业签订补充协议,将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租赁费各减少350万元,合计减租700万元;并新增租赁莱芜银座城市广场F6层,租赁面积为4,499.33平方米,租赁期限为8年,租赁期内租赁费共计 706.51 万元。因莱芜置业与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为同受山东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参与表决的5名董事中,关联董事2名,非关联董事3名(含独立董事2名),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名关联董事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该议案。此项交易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莱芜银座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91371200780770371Y
    
    住所:莱芜市莱城区文化南路008号
    
    法定代表人:周洪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管理;房地产代理业务;工程管理;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家具、电子设备、办公用品、皮革制品的批发零售;服装、鞋、家具生产销售;家电维修;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05年10月11日至2025年10月11日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补充协议租金条款变更内容
    
    (1)莱芜置业给予莱芜银座商城2019年和2020年两个年度各减租350万元,合计700万元。
    
    (2)2019年度,莱芜置业将莱芜银座商城应付租赁费在原合同协议基础上优惠至1,194.83万元人民币。
    
    (3)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租赁费合计人民币1,216.35万元。
    
    (二)本次补充协议新增租赁物业
    
    (1)租赁范围
    
    租赁范围新增莱芜银座城市广场F6层,新增租赁面积为4,499.33平方米。
    
    (2)租赁期及租金
    
    新增F6层租赁期限为8年,自2019年10月28日始,至2027年10月27日。租赁期满,后续租赁期限的确定,应尊重后续原租赁合同的相关期限规定。
    
    租金以及支付方式均参照原租赁合同的约定标准及支付方式,租金自2020年1月1日起算,租赁期内租赁费用共计人民币706.5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租赁事项,有助于扩大该店经营规模,改善经营环境,提高竞争能力。公司依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了论证。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未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该事项已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分公司莱芜银座商城租赁事项签订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是遵循客观、公正和市场化定价方式的原则进行的,在审议本次交易事项时,与本次交易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符合上市公司利益,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2019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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