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苏立霸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及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进
行了审阅和核查,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现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公
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的嘉兴君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对沈阳拓荆科技
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公司关联方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燕舞半导体产业基金(有限合伙)此前通过老股受让的方
式持有了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2.11%的股权。同时,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之一
的上海鋆赫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向沈阳拓荆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持
股平台提供财务资助借款。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状况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同意将《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及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方股东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立霸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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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中一 鲍金红 蔡卫华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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