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亚达A: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026 200026 证券简称:飞亚达A飞亚达B 公告编号:2019-063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
    
    的名称为准)? 拟变更后的公司名称(英文):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拟变更后的A股证券简称:飞亚达
    
    ? 公司B股证券简称及A、B股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 本次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拟启用日期待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的日期为准,启
    
    用当日设置涨跌幅限制。? 本次公司名称及A证券简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一、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战略,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前                          变更后
     公司名称(中文)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英文)FIYTA HOLDINGS LTD.        FIYTA Precision Technology Co., Ltd.
     A股证券简称     飞亚达A                    飞亚达
    
    
    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已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预核准,以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最终核准的名称为准;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拟启用日期待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的日期为准;公司B股证券简称及A、B股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二、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原因说明
    
    (一)更准确地体现公司核心业务和专业能力
    
    公司是中国手表行业的旗舰企业,“飞亚达”品牌是享誉国内外的手表领导品牌,世界三大“航天”表品牌之一。自创立以来,以“飞亚达”品牌为主的手表品牌业务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也是公司的核心利润来源。
    
    手表是集精密科技及时尚于一体的产业,具有较强的技术特性。公司依托航空的精密制造和材料技术,通过持续的品牌和渠道建设,在手表行业已构建起较强的核心能力和竞争优势。公司一直注重研发和设计投入,建立了手表自有机心和关键零部件制造、高端制表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并通过瑞士研发制造基地积极推进与全球先进制表技术的对接。公司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拥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以及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手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等研发与应用上实现了多项突破,拥有专利442项,也先后承担并完成了11个批次的航天表研制任务。
    
    新公司名称能更准确、直观地体现公司核心业务和手表行业的技术特性,更清晰地体现公司的专业能力和竞争优势。
    
    (二)更清晰地传递公司发展战略
    
    展望未来,公司将坚守传承“航空报国”精神,践行大国品牌战略。公司将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强化品牌建设,加大自主机心设计研制、关键零部件制造、材料研发应用、高端制表工艺能力建设,加大研发技术投入力度,形成核心技术优势,缩短与全球先进水平的差距;进一步强化以产品力、渠道力和品牌力为核心的综合竞争优势。同时,公司也将基于精密科技核心能力,延伸拓展精密科技业务和智能穿戴业务领域,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新公司名称能更加清晰地反映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符合公司目前的业务构成和未来战略方向及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有助于向投资者进一步传递公司科技创新发展理念,更加清晰和准确地反映公司价值。
    
    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相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1号--变更公司名称》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认为:公司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匹配,变更理由合理,符合公司战略及业务发展定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事项。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已取得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预核准,本次变更后的证券简称拟启用日期待定,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最终核准的日期为准。
    
    公司B股证券简称及A、B股证券代码保持不变。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A股证券简称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十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飞亚达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