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0 证券简称:天华超净 公告编号:2019-062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的裴振华先生、容建芬女士、陆建平先生、王珩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的沈同仙女士、龚菊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上述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沈同仙女士、龚菊明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龚菊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就任前,原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苏州天华超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9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裴振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9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毕业,获工商管理硕士(MBA)学位。曾就职于江苏省纺织研究所,先后在针织研究室、新产品经营部工作。1997年11月创办本公司,1997年11月至2018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兼总裁,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兼任中国电子仪器协会防静电装备分会副理事长、苏州市政协委员等。
截止目前,裴振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1,564,067股,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董事容建芬女士系夫妻关系,与高管裴骏先生系叔侄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容建芬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中专学历,历任苏州市第二羊毛衫厂技术员、无锡市人造毛皮厂工艺质量主管。1998年1月至2007年11月任本公司财务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截止目前,容建芬女士持有公司股份51,901,003股,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董事长裴振华先生系夫妻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陆建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历任无锡菊花电器集团公司销售代表。1997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总裁。
截止目前,陆建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776,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王珩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北京大学MBA硕士。历任保利工程公司销售工程师。1997年11月至今在本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裁。
截止目前,王珩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386,005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沈同仙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出生,毕业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历任苏州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现兼任中国社会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苏州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员、苏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现在还兼任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利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沈同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龚菊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2年出生,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学副教授。1983年中国人民大学财务会计专业本科毕业,2007年苏州大学金融学硕士毕业。历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现任苏州大学东吴商学院副教授。现兼任江苏常铝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衡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龚菊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监高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不能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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