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19-10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32,952,669 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8.24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1,529,992.5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4,474,483.6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055,508.91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月29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C10009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到账。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整情况
1、根据公司于2017年9月6日披露的《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计划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2、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由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投项目原计划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募投项目当前的具体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项目投资总额 原计划拟投 调整后拟投
入募集资金 入募集资金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 昊志机电 67,587.33 65,000.00 20,705.55
设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昊志机电 5,000.00 5,000.00 5,000.00
合计 - 72,587.33 70,000.00 25,705.55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2019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5,274.87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置换已于2019年2月25日实施完毕。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年7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全体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已于2019年8月12日将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划拨到公司一般账户。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12,698.61万元(含置换前期预先投入部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1 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20,705.55 7,697.50 37.18%
2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5,001.11 100.02%
合计 25,705.55 12,698.61 49.40%
注:1、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系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导致;2、本公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为“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调整前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次调整后预计项目达到预定
使用状态日期 可使用状态日期
1 禾丰智能制造 2019年12月 2021年12月
基地建设项目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2018年,国家颁布了新的设计规范和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18年修订版)》(2018年10月1日实施)、《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2018年8月1日实施)等,公司“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相应需根据要求进行调整,导致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时间有所延迟。同时,因受中美贸易摩擦、下游需求放缓,以及汽车、3C等行业设备投资力度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有所波动,但高端装备制造业是受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行业,随着我国制造业不断升级,以及劳动力成本逐年提高,人口红利逐步消失,制造业的智能化、自动化升级将为我国数控机床和工业机器人行业带来良好的发展机遇,行业总体发展前景向好,因此,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拟继续建设实施“禾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并对该项目建设进度进行优化调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1年12月(其中房屋建筑物预计于2021年一季度完成施工)。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要求和全体股东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八、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