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向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独立意见
1、本次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需求,缓解公司阶段性资金压力,体现了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的支持;
2、本次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何延龙、富彦斌、张伟娟、薛雷回避了对议案的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同意公司接受控股股东及其控股子公司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二、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特此说明。
独立董事:
蔡洪滨 谢思敏 郭海兰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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