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创控股: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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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对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经核查,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公司预计的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是基于日常经营的必要性,在公平、公正、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
    
    公司董事会审议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该项关联交易的预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刘剑文先生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我们认为:
    
    1、本次补选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2、经核查,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其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我们认为本次补选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职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应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刘剑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孙 楠 王 新 邓 岩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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