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58 股票简称:东方能源 公告编号:2019-087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天津宁河区古镇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天津宁河区古镇12MW分散式风电项目的议案》,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古镇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古镇东方新能源)投资约45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天津古镇东方新能源于2019年1月30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古镇12兆瓦分散式风电项目于2019年3月15日取得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批复意见,项目拟于近期开工建设。为实现工程建设目标,公司将根据项目情况逐期注入资金共计约4500万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投资事宜,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需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项目工程静态投资10381.99万元(未含送出),单位千瓦静态投资8651.66元/千瓦。工程动态投资10685.31万元(含送出),单位千瓦动态投资8904.42元/千瓦。按标杆上网电价0.52元/千瓦时(含税),年利用小时数2604.8小时,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10.09 %,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15.01 %,项目投资回收期(税后)9.17年。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
该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展要求,符合地方能源政策和发展规划要求,是公司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的积极措施,将明显增加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二)存在的风险
该项目需征用及租用部分土地,在土地使用方面有一定风险。公司将积极与当地政府落实用地事宜,确保工程按期完工。
(三)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该项目将显著增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成为公司未来新的经济增长点。考虑到项目建设所需时间因素,预计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对公司后续年度经营情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公司将根据相关投资项目的进展或变化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
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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