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商业: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0715 证券简称:中兴商业 公告编号:ZXSY2019-82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期限为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计划连续12个月内累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投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事宜。《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ZXSY2019-15)刊登在2019年3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一、购买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2019年12月6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中国民生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机构版)》
    
    1.产品名称:挂钩汇率结构性存款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认购金额:人民币10,000万元
    
    4.投资期限:91天
    
    5.投资起始日:2019年12月6日
    
    6.投资到期日:2020年3月6日
    
    7.预期收益率:4.2%(年化)
    
    8.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上述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授权额度内的资金只能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且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
    
    2.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必要时可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
    
    3.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上述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以及确保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运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和日常经营。
    
    2.通过适度的短期保本型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协议》,使用人民币9,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187天期“共赢利率结构23161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9年6月12日到期,获得理财收益为人民币184.4万元。
    
    2.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与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人民币7,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3.公司于2019年2月27日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科技支行签订《单位结构性存款产品协议书》,使用人民币3,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单位结构性存款2019年第27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4.公司于2019年3月7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营业部签订《结构性存款业务说明书CSY00142号》,使用人民币5,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5.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和平支行签订《中国工商银行法人理财综合服务协议》,使用人民币2,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365天期“保本随心E二号法人拓户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6.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合同》,使用人民币30,000万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90天期“广发银行薪加薪16号人民币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特此公告
    
    中兴—沈阳商业大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1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兴商业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