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上午10时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南通旗云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关联独立董事张秀华女士回避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顾剑玉先生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南通旗云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确定的审计、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表决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方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被聘任人员方永刚先生的个人履历、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工作实绩等情况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方永刚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部门规章及公司相关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要求。公司关于总经理的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聘任方永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签署页)
姓名 签名 姓名 签名
顾剑玉 张秀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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