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19-049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9年1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刘毅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6名,实际参加的董事6名,全体监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认真讨论,一致选举刘毅董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刘毅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年11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 )。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设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由董事刘毅、王湧和独立董事戴金平组成,其中董事刘毅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张俊民、戴金平、杨艳辉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张俊民为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由董事刘毅、王任大和独立董事张俊民组成,其中董事王任大为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董事王任大、王湧和独立董事戴金平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戴金平为主任委员.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将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决定由刘毅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岗位、邬彤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岗位;根据总经理的提名,经董事会成员认真讨论,决定聘任王任大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邬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刘毅先生、王任大先生的简历详见2019年11月23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44),邬彤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四、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聘任叶德华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经审慎检查叶德华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叶德华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聘任李凡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经审慎检查李凡女士的履历等材料,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规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岗位条件。李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号码:022-87611660-8220
传真号码:022-87612379
电子邮箱:ir@jiuan.com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雅安道金平路3号
邮编:300190
特此公告。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邬彤先生,198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9年10月毕业于法国里昂第二大学,获金融(并购类)专业硕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7年10月,担任 iHealthLabs Europe SARL(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董事及财务总监;2017年10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邬彤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德华女士,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1995年6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专业,会计师。1989年9月至1996年5月任天津市天山制冷设备公司财务部出纳、成本会计、总账会计;1996年6月至1997年6月任斯维卡眼镜林(天津)有限公司会计;1997年6月至2005年5月任公司成本会计、税务会计;2005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公司采购部经理;2019年4月至2019年8月担任公司审计主管,2019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日,叶德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公开谴责,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情形。
李凡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曾任职于华鑫证券天津营业部综合管理部、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专员,于 2016 年 12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7年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李凡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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