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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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145 公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19-11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聘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辉跃先生、顾靖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辉跃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顾靖峰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刘辉跃先生、顾靖峰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及董事会对刘辉跃先生和顾靖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李玉峰先生为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潘旭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峰先生为公司总裁,潘旭翔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李玉峰先生、潘旭翔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附件:
    
    李玉峰先生, 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李玉峰先生历任苏州宏丰钛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安徽金星钛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李玉峰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玉峰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李玉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000股。李玉峰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潘旭翔先生,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预备党员,毕业于美国匹兹堡大学工业工程专业。
    
    2017年7月至今 任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上海思成钛白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公告日,潘旭翔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曾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曾受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潘旭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潘旭翔先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潘旭翔先生与公司第一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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