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8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30,3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561.98万元(不含税)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23,758.0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1月5日到账,到账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会验字[2019]7930号)。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备案/审批文号
金额
1 电踏车专用电机及控制 42,644.80 38,430.96 苏园行审备[2018]122号
系统生产建设项目
2 锂离子电池组生产项目 23,944.24 23,944.24 苏园行审备[2018]124号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 备案/审批文号
金额
3 电驱动系统技术中心升 13,407.94 13,407.94 苏园行审备[2018]125号
级改造项目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5号
4 境外市场营销项目 12,974.88 12,974.88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6号
苏境外投资[2018]N00347号
5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
合计 127,971.86 123,758.02 —
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和使用情况良好,近期公司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单个现金管理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以上投资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三)决议有效期
该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具体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动向,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相关风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2、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对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直
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该事项尚待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保荐机构出具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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