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钰矿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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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9-086号
    
    转债代码:113027 转债简称:华钰转债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
    
    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可转债”)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承诺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制度时,应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支持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本承诺出具日后至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明确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中国证监会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的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下承诺:
    
    (一)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二)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三)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公司/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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