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9-042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12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19年第十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9-044号)
本激励计划原确定的117名激励对象中,有2名激励对象因退休与工作调任原因,不再符合作为激励对象的条件。以上2名激励对象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以上2名激励对象合计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 80,000 股。公司同意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作出相应调整。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李立群、余红、王迈、周鸿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德仁、王刚、强志源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9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详见临时公告2019-045号)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2019年12月9日,向符合条件的115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3,930,000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7.20元/股。独立董事就此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李立群、余红、王迈、周鸿属于本次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陈德仁、王刚、强志源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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