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大华核字[2019]006409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特 殊 普 通 合 伙)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截止2019年11月30日)
目 录 页 次
一、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 1-2
证报告
二、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 1-3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大华核字[2019]006409号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科技)编制的截止2019年11月30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是泰和科技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鉴证材料,设计、实施和维护与专项说明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专项说明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
大华核字[2019]006409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泰和科技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泰和科技截止2019年11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泰和科技用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截止2019年11月30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贵所印发《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3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0.42元。截至2019年11月25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912,600,000.00元。扣除相关承销费和保荐费 55,904,716.98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856,695,283.02 元,已由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25日存入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0,883.0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3,724,4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449 号《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招股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投资 自有资金 拟使用募集 备案单位及文号 环评单位
名称 总额 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及文号年产28万吨水 44,389.77 5,207.04 39,182.73 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登记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枣处理剂项目 备案证明登记备案号:1504010021 环行审字[2015]13号水处理剂系列 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 枣庄市环境保护局;枣
产品项目 33,182.90 1,634.01 31,548.89 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号: 环行审字[2018]4号
2017-370400-26-03-014314
截止2019年11月30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项目 投资 自有资金 拟使用募集 备案单位及文号 环评单位
名称 总额 投资额 资金投资额 及文号研发中心建设 枣庄市市中区发展和改革局; 枣庄市市中区环境保
项目 5,640.82 - 5,640.82 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号: 护局;市中环行审
2017-370402-26-03-015586 [2015]B-52号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 8,000.00 - -
合计 91,213.49 6,841.05 84,372.44
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的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部分,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利用募集资金投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投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年产28万吨水处理剂项目 54,614,250.50 54,614,250.50
水处理剂系列产品项目 117,022,579.56 117,022,579.56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 计 171,656,830.06 171,656,830.06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止,公司先期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及拟置换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承销及保荐费用 56,904,716.98 1,000,000.00 1,000,000.00
律师费用 4,084,905.66 4,084,905.66 4,084,905.66
审计、评估及验资费用 2,200,000.00 2,200,000.00 2,200,000.00
截止2019年11月30日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
发行费用项目 发行费用金额 已预先投入金额 拟置换金额
信息披露费用 5,283,018.89
发行手续费用及材料制作费用 402,958.47 234,905.66 234,905.66
合 计 68,875,600.00 7,519,811.32 7,519,811.32
山东泰和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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