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33号
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京粮和升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粮和升)于2019年12月10日披露《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报告书显示,本次权益变动前,你公司与京粮和升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取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大洲或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703,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本次权益变动后,你公司及京粮和升累计持有*ST大洲81,40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作出说明:
1. *ST大洲2019年三季报显示,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99%,你公司及京粮和升目前累计持股比例与其接近。报告书显示,增持目的为“看好上市公司所在行业的未来发展前景,认可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你公司及京粮和升未来十二个月内无减持计划,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增持。请你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格式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明确说明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在上市公司*ST大洲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同时,请你公司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谋求*ST大洲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地位或控制权的计划。
2.请说明你公司及京粮和升买入*ST大洲股票的资金金额及来源,包括自有资金、外部资金各自金额、来源等具体情况。在此基础上,说明外部资金占收购资金的比例及后续偿还借款的相关安排,并说明是否存在高杠杆收购情形,你公司是否面临不能偿还到期借款的风险。
3.你公司官网显示,你公司涉及澳洲肉牛产业,旗下拥有大连和顺澳牛实业有限公司、江苏和顺澳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和升澳牛牧业有限公司,主要专注于肉牛养殖、屠宰、加工、进口、销售等业务,与*ST大洲主营业务存在重合。公开资料显示,2019年9月11日,你公司转让大连和顺澳牛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间接转让江苏和顺澳牛实业有限公司、山东和升澳牛牧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如你公司存在谋求*ST大洲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地位或控制权的计划,请你公司说明与*ST大洲是否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如是,是否已就避免同业竞争作出相应安排。
4.请你公司说明除京粮和升外,你公司收购*ST大洲股份是否存在其他一致行动人,如是,请进一步披露一致行动人名称及持股比例,以及你公司、京粮和升和一致行动人的累计持股比例等信息,并说明你公司前期披露的权益变动相关公告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5.请你公司结合15号格式准则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说明是否不存在其他应披露未披露信息。
请你公司于2019年12月13日将相关书面说明材料提交我部。涉及信息披露的,请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提醒你公司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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