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
核查意见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装备”或者“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华辰装备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8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92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7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73,634.7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5,879.18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755.53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2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的计划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招股说明书》,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金额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25,982.82 25,982.82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22,929.07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5,452.00
4 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 13,391.64
合 计 68,363.89 67,755.53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使用自筹资金先期开展部分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专款专用,用于置换先期投入的资金并支付上述项目剩余款项。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2019年11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共计人民币7,279.8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52号《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投入募集资金投
投入金额 资项目的款项金
额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25,982.82 4,970.16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22,929.07 1,737.0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452.00 572.66
合计 54,363.89 7,279.86
四、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根据公司于2019年12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52号),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7,279.8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本次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
1 全自动数控轧辊磨床升级扩能建设项目 4,970.16 4,970.16
2 智能化磨削设备生产项目 1,737.04 1,737.04
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72.66 572.66
合计 7,279.86 7,279.86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7,279.8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7,279.86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2月8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852号《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认为公司董事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辰装备本次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华辰装备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华辰装备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宜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专用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辰精密装备(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章 睿 徐东辉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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