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钢联: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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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226 证券简称:上海钢联 公告编号:2019-096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兴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10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1%,兴业投资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4,774,42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3.00%。
    
    一、股东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上海兴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截至本公告日,兴业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0,104,74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1%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企业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和二级市场买入的股份。
    
    3、减持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4,774,42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00%。
    
    其中,兴业投资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将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减持期间: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1月2日-2020年7月1日)。
    
    6、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注:若减持计划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兴业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做出如下承诺:
    
    (1)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①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目前未从事与上海钢联相同或相似的业务。②本公司保证本公司(包括促使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不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上海钢联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不投资、收购、兼并与上海钢联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③如本公司(包括本公司现有或将来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受本公司控制的公司或组织)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海钢联主营业务或者主营产品相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海钢联,并优先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海钢联。④对于上海钢联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本公司保证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上海钢联及上海钢联其他股东的利益。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①不利用自身对上海钢联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上海钢联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②不利用自身对上海钢联的控制关系及重大影响,谋求与上海钢联达成交易的优先权利。③杜绝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非法占用上海钢联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海钢联违规向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④本公司及所控制的企业不与上海钢联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必要的关联交易,如确需与上海钢联及其控制的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保证:1)督促上海钢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钢联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2)遵循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合理的交易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海钢联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海钢联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钢联章程的规定,督促上海钢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
    
    (3)兴业投资承诺:自上海钢联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上海钢联收购该部分股份。
    
    (4)关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被追缴的承诺:若上海钢联及其子公司因2007年1月1日至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期间发生的与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有关的违法事项,而被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补交有关费用款项的,本公司将全额承担该等费用款项,或向上海钢联进行等额补偿。
    
    2、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兴业投资及其作为上海星商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商投资”)的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在合适时机或上海钢联提出要求时,将兴业投资、星商投资所持有的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的股权通过合适方式转让给上海钢联,转让股权的数量、价格在公允作价的原则下由双方平等协商确定,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上海钢联《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兴业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兴业投资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兴业投资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定进行披露。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兴业投资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
    
    3、兴业投资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上海钢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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