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情形。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可以改善公司现金流,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转让参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公司及无锡安迪利捷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飞而康快速制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定价依据一致,公司放弃优先受让权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受让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祝祥军、张陆洋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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