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200512 证券简称:闽灿坤B 公告编号:2019-048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9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修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将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会对当期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对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合并财务报表格式按照2019年9月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执行日期
201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合并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的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规定,公司调整以下合并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合并资产负债表:
(1)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应收款项融资”三个项目;
(2)将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1)在原合并利润表中“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2)将原合并利润表中“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合并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对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无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财会[2019]16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仅对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净资产和净利润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2019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2019年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灿坤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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