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6 证券简称:飞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细则>的议案》及其它相关议案;2018年7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
年7月11日、2018年7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鉴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将于2019年12月1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12日,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厚毅辰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买入公司股票4,015,400股,成交金额为44,868,079.6元,成交均价约11.174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9%。上述股票锁定期为12个月,即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2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公告编号:2018-049)。
公司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上述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19日(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19年6月12日发布的《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票60,231,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029%,未出现或用于抵押、质押、担保、偿还债务等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卖出股票的时机和数量,并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其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终止和延长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2018年7月27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方案之日起计算。其中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2月11日为锁定期,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7月26日为解锁期。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员工持股计划将自行终止。
2、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认购的公司股票全部卖出,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延长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三分之二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其它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飞龙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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