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1 证券简称:天顺风能 公告编号:2019-105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2月6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5日至12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2月6日9:30至11:30,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2月5日15:00至2019年12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太仓市宁波东路 28 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严俊旭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89,087,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976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84,923,5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4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63,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4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6,487,00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364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323,57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163,4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340%。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管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88,646,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05%;反对44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046,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2110%;反对440,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89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吴雪瑞律师、翟嘉彬律师列席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合法、有效。
《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公司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周瑞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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