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18年5月9日至2019年12月31日。方正承销保荐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于2019年8月13日开始对东方海洋相关人员进行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截
至2019年11月15日完成本次培训。现就本次培训的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方正承销保荐对东方海洋相关人员的2019年度持续督导培训自2019年8月13日开始,通过授课、现场座谈、自学等方式,至2019年11月15日结束。
二、培训地点
培训地点为东方海洋会议室。
三、接受培训的人员
本次接受培训的公司人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四、承担本次培训工作的保荐机构人员
东方海洋本次培训工作培训小组由朱福涛、郑东亮、郭猛、夏秀相、彭程、蒋浩、李小乔组成,组长为朱福涛。以上培训工作小组及培训人员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
五、培训的主要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内容;
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3、《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内容;
4、《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相关内容;
5、《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相关内容等。
六、培训方式及完成情况
本次培训采取在被培训人员自学的基础上对被培训人员进行授课、座谈等方式进行,方正承销保荐向东方海洋提供了相关学习资料,提请公司转发至其他因故未参加座谈、培训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供自学。
东方海洋接受本次培训的人员通过本次培训更加深入地掌握了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规范运作等方面的知识,加强了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对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意识。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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