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9-061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将聘请的2019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该事项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公司原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根据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更换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拟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审计机构的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决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通,征得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理解和支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公司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专业的审计服务表示由衷感谢!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087374063A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主要经营场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已提前与原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征得了其理解和支持。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专业能力,同意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4、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原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经认真核查,独立董事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19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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