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12月4日,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收到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交的临时提案的函件,具体情况如下:
北京北控光伏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光伏”)提交的《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向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北控光伏提名庞敏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南充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充国投”)提交的《关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向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提出增加《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南充国投提名李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简历附后),并提请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日,北控光伏持有公司股份7,762,85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08%;南充国投持有公司股份15,508,4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2.14%,上述股东具备提交临时提案的资格,提案内容及程序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将上述股东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等其他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19-138)。
特此公告。
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附 件:
庞敏简历
庞敏,女,1980年生,中国国籍,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硕士,CICPA、AICPA。先后任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宜信集团、恒昌公司、世纪纵横管理咨询公司、我来贷中国,现任迷你高(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人事总监。
庞敏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恒简历
李恒,男,1968年11月19日出生,汉族,四川南充市人,四川大学法学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律师。曾担任过国企部门经理、海关报关员、外企人事部经理。2000年取得了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02年5月,于四川三合律师事务所任专职律师。2004年9月加入四川智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4月担任该所主任。2011年8月设立四川恒耀律师事务所至今。2017年被评为南充市职工维权“十佳法律工作者”。
李恒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任何关联关系,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
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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