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南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1、关于出售资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交易方案切实可行;交易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进行审计、评估,并出具相关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次出售资产的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玉敏 赵利新 李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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