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9[10]号)等有关法律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 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 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 公司董事会设立风险
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 管理和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关专门委员 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相
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 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 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
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 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
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 部由董事组成,其中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会、
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
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风险管理和审计委员
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 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
专门委员会的运作。 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的
运作。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第一百一十六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
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认
为必要时,也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董事会临时会
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或传真通知;通知时 议,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以书面、传真等方
限为:会议召开前3日。 式通知全体董事;但在全体董事没有异议或
事项紧急的情况下,不受上述通知期限的限
制,可以随时通知召开,但召集人应当在会
议上作出说明。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 第一百六十四条 公司的通知以下列形式发
出: 出:
(一)以专人送出; (一)以专人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二)以邮件方式送出;
(三)以公告方式进行; (三)以电子邮件方式送出;
(四)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四)以电话方式发出;
(五)以传真方式发出;
(六)以公告方式进行;
(七)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第一百六十七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的会议通
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 知,以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方式进行。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召开监事会的会议通
知,以书面或传真方式进行。 知,以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方式进行。
《公司章程》其他内容未做修订。
公司已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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