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料并仔细核查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变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审阅公司本次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娜的个人履历,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7条、第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娜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经我们了解,本次聘任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王娜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任职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上述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提名,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晓黎 方万萍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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