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四川西部资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拟变更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核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晓黎 方万萍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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