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证监发[2001]102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推荐、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经了解,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核查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未发现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有碍独立性的情形。经了解,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及身体状况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本次提名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提名杜宝祥先生、卢长才先生、尚喜平先生、杜建国先生、梁望南先生、吴刚先生、张学刚先生、董晖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同意提名权忠光先生、张劲松先生、夏执东先生、王新先生、金馨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提交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本页无正文,为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董安生 龙 涛 权忠光 杜家滨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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