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19-106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0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11月29日以书面方式告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扬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及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截至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本次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持有或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经核查,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同意以2019年12月06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9名激励对象授予47.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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