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百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2-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信息披露文件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之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审阅有关文件及尽职调查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固安慧园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物流项目在京津冀地区的网络布局,推进公司整体战略的发展;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证券期货评估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报告为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董事会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二、关于转让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80%股权的议案
    
    本次转让成都欣嘉物流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符合公司仓储物流项目发展战略,可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储备,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全体股东利益。股权转让价格以评估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转让天津融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系因公司供应链管理业务调整需要,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
    
    信息披露文件
    
    议前已经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拟投资设立子公司暨申请基金管理人资质的议案
    
    本次设立设立子公司并申请基金管理人资质事项,系公司在物流基金管理方面更进一步的尝试,子公司取得相关资质后将重点围绕仓储物流领域,发起设立物流产业基金,拓宽公司投融资渠道,加速公司仓储物流网络布局。本次投资事项可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
    
    洪 波 陈珠明 魏志华
    
    2019年12月6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百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